icon 回首頁 icon 加入最愛 icon 網站地圖 icon 計畫書範本
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經濟部技術處
政府教育訓練整合服務資訊網
2020 你在哪裡?
 
icon 瀏覽頁面: Skip Navigation LinksSBIR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 申請須知 > 簽約與執行 > 計畫簽約

計畫簽約

  1. 簽約廠商得選擇契約之生效日,契約生效日以專函通知所載之正式收件日或其後起算,但不晚於計畫核定後3 個月內,若因審查作業跨至次年度計畫者,契約生效日不得追溯至前一年度。(惟申請Phase 2+之A 類或B 類者,須待Phase 2 結案且經Phase2 審查委員同意後,另行辦理Phase 2+計畫簽約,且契約生效日以Phase 2 同意結案且可開始執行Phase 2+之通知函發文日期或其後起算,但不晚於此發文日後3 個月內。)
  2. 核定計畫採全程審查、一次簽約(惟Phase 2+須另案簽約)。申請者備妥依審查決議修訂之計畫書、廠商已用印契約並開具領據,正式發函送達計畫辦公室辦理簽約、請款(請詳閱附件F、專案契約書 」)。
  3. 簽約廠商應於核定通知函發文日(惟申請Phase 2+之A 類或B 類者,依Phase 2 同意結案且可開始執行Phase 2+之通知函發文日)起30 日內完成簽約,若無法依限辦理,應來函敘明事由申請展延,經同意後得展延簽約期限(最長以一個月為限),逾期視同放棄受補助之權利。  



無障礙標章
版權所有© 2008-2011 經濟部技術處SBIR計畫|服務信箱
主辦單位:經濟部技術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 電話:0800-888-968 傳真:(02)2394-0135 地址:10075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2段51號6樓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