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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修訂公告-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9人以下) 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作業
申請須知修訂公告-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9人以下) 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作業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修訂「中小型製造業(經常僱用員工數9人以下)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作業」,並自即日起生效。
申請廠商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且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且經常僱用員工9人以下者,前述公司不含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