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聯邦法院判決 ,蘋果公司必須支付3.085億美元給未上市公司Personalized Media,因為iTunes、App Store和Apple Music的加密內容傳輸涉及侵害該公司數位版權管理(DRM)相關專利。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