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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元經營權之爭 法律戰開打

2021-05-19 01:14經濟日報 記者康陳剛/台北報導

東元(1504)董事改選倒數最後一周,集團會長黃茂雄帶領的公司派,與東元第四大股東、菱光董事長黃育仁領軍的改革派雙方你來我往,昨(18)日更延燒出法律大戰。

菱光監察人林久真向檢方提告,黃育仁可能構成特別背信罪等刑事犯罪,並有民事賠償責任;黃育仁則發出聲明指出,林久真為黃茂雄「家臣」,更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洩露工商秘密罪,也將對林提出刑事告訴。

林久真昨天在委任律師陳誌泓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黃育仁及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出告訴及告發。

陳誌泓表示,林久真日前收到小股東檢舉函指出,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同意,花費超過1億元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東元股東會委託書事宜,且該金額遠超過市場行情;小股東認為,黃育仁作法可能違背職務、使公司有鉅額損害之虞,構成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非常規交易罪等刑事犯罪,且有民事賠償責任。

林久真經瞭解後,認為黃育仁確實有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陳修偉、馬薏雯恐為共犯,因此一併對三人提出告發及告訴。

黃育仁透過聲明表示,林久真5月7日擔任法人股東光元實業的代表監察人後就開始查帳,不久後就有媒體報導菱光委託元大證券一事,質疑林及其委任查帳律師對外洩漏公司保密資訊,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洩露工商秘密罪,將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黃育仁指出,光元實業為黃茂雄所控的公司,由原擔任東元稽核主管的林久真擔任光元在菱光監察人,顯然黃茂雄將東元集團內部同仁當作「家臣」,為其私人控制的公司服務。

針對元大案,菱光表示,元大證券為國內最大證券商,影響力受到業界認可,因此由元大協助徵求東元股東會委託書,以爭取所提名董事候選人可以當選,實為維護並增進菱光的股東權益;林久真對此惡意中傷、不實指控。

<資料來源 : 經濟日報/康陳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