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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院上路1個月 東元等4案紛爭解決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7月1日上路至今,商業法院收到6件新案,其中4件已有效終結,其中包括涉及「東元電機與菱光科技」2件及「南港輪胎與泰豐輪胎」2件之商業保全事件紛爭,其中有3件未抗告已確定。
這4年妥速審結的案件是東元電機與菱光科技的董事會決議效力爭議、股東會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爭議,及南港、泰豐輪胎行使股東制止請求權及其緊急處置。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商業法院新收6件商業案件的類型,包含了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損害賠償、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商業法院就重大商業事件的審理,採二級二審及調解前置程序,同時採行律師強制代理、電子書狀傳送系統等。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指出,從「護國神山」到「護國群山」,台灣企業屢屢在國際間發光發熱,為使台灣企業能夠安穩發展,維持國際競爭力,司法院近年朝完備訴訟保護、提升專業知能、全面性修法等3大面向,持續提升營業秘密案件審理的專業性與裁判品質。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表示,司法院自今年1月起,逐步修訂相關規範,使營業秘密審理在訴訟程序中的保護更為完備,根據司法院統計,各地方法院近3年審理違反營業秘密法刑事案件共有85人,審判後有罪63人,有罪率為74.12%,近7成5。
為了增進法官審理營業秘密案件的專業知能,司法院今年更擴大開辦「營業秘密專業研習班」及「營業秘密行政人員專班」等課程,讓法官及行政人員均能瞭解營業秘密的重要性及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