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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
因應「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配套修正第29條、第89條之1、第90條(經濟部108年9月27日經智字第10804604260號令修正發布),以及專利規費收費辦法配套修正第5條、第11條(經濟部108年9月27日經智字第10804604250號令修正發布),並定於108年11月1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s://www.tipo.gov.tw/tw/cp-86-802833-e6aa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