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流樂團的智慧財產經營策略-以BTS防彈少年團為例
韓流樂團近幾年不僅紅遍亞洲,也廣受歐美粉絲歡迎。除了歸功於其政府對影視產業的扶植,樂團經營模式也是一大關鍵。以知名的BTS防彈少年團為例,團員本身的才華不待贅言,經紀公司(HYBE,前身為Big Hit Entertainment)對旗下藝人的栽培及多角化經營管理,兩相結合不僅催生席捲全球的韓式旋風,又帶動韓國整體旅遊、文創業的巨幅經濟發展,據韓國文化旅遊研究院估計,BTS至少為韓國帶進50億美元的經濟收入。已有許多文獻從商業角度分析BTS的崛起,在智慧財產領域,BTS也成功對音樂創作者提供保護及更廣角的發展空間,介紹如後供參。
著作權、肖像權與經紀公司對藝人多角化發展之保護
(1) 具有高度創作性的音樂作品是防彈少年團崛起的基礎:
有別於以往韓國經紀公司一手主導、包裝樂團成員對外形象的模式,HYBE鼓勵BTS成員表達意見、自行創作,其中SUGA、j-hope、RM三位團員已成為「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簡稱「KOMCA」)正式會員,並分別有一百餘件自行或者與團員等共同創作的詞、曲登記紀錄。「KOMCA」特有的制度是每一首發行歌曲的創作者註冊後僅取得具有編號的「準會員」資格,要成為正式會員,需達到:連續3年、每年的版權費收入至少超過3,000萬韓圜(約折合台幣76萬元),且每年經評選後僅有25人可以升等成正式會員。BTS近半數團員獲得「KOMCA」正式會員資格,代表BTS團員創作能力和市場賣座度都獲得肯定。自2017年首張專輯發行起,全球銷售量已屢屢打破數百萬紀錄,連續四屆獲得美國「告示牌音樂獎」,成為該獎項設立以來第一個獲獎的亞洲歌手,獲頒葛萊美獎等各大國際音樂獎項更不勝枚舉,為其專輯銷售量錦上添花,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的資料,BTS的音樂作品分別在2020年和2022年間位居全球年度最暢銷唱片(串流媒體、數位和實體專輯以及單曲銷售)之冠。不少評論認為,BTS團員們個性化的表達方式和經紀公司以故事化的方式向觀眾展示團員真實的創作風格,是BTS能從傳統韓式樂團中脫穎而出的關鍵。
(2) 多角化經營的娛樂、教育等文創產業,甚至早已開發「防彈宇宙」世界:
BTS成團之時,韓國演藝界仍然被SM、JYP和YG經紀公司主導市場,電視節目大多只邀請三大經紀公司旗下藝人入鏡,為爭取曝光機會,HYBE乃另闢蹊徑自行陸續在韓國、美國製作團員「真人實境綜藝節目」,透過電視和網路串流同時以付費和免費等模式播映,讓BTS在更寬廣的舞台嶄露頭角。並發行旅遊紀錄片、寫真攝影出版品,跨足漫畫、電玩遊戲以及電影。接著為凝聚龐大的粉絲團而建立「WEVERSE」平台,為每個團員建立虛擬世界的對應角色(合稱「Tiny Tan」),發展不同的創作情境故事,將音樂、視聽作品包裝於「防彈宇宙」(簡稱BU)中。
(3) 商業化的同時,對於著作權、肖像權等智慧財產權利也積極採取法律維權措施:
韓國司法迄至2019年前尚無法律明文規定經紀公司有無以公司名義為旗下藝人的「肖像權」(right to publicity)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BTS的經紀公司為避免其多年努力和投資成果以及藝人的肖像、名譽等權利,被傳播媒體以「言論自由」等理由搭便車圖利,依韓國「預防不公平競爭和營業秘密保護法」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禁止出版業者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將藝人的肖像、照片、樂團名稱等,以公開發表等方式製造、散布、銷售和出口圖利,該案於2020年間經韓國最高法院判准,為經紀公司保護旗下藝人提供法律上之基礎並奠定判決先例。
立足於核心標誌的商標布局策略
(1) BTS早在2013年即已成軍,確認發展成功隨即進行樂團形象標誌布局。經紀公司於2017年7月4日首度在Youtube社交平台將發展的兩大核心:「樂團」和「粉絲團」,以精簡的文字與圖形商標「」「
」公布周知,透過影像傳達兩核心商標創作緣由,影片中代表「BTS」樂團的商標,猶如向未來開啟的門扉,而代表粉絲團「ARMY」的商標,彷彿盾牌,意指樂團與歌迷共生、一體兩面,並在影片結尾定義「BTS」為「Beyond The Scene」,為樂團相關活動及商品的識別標誌打開序幕。
(2) 隨著樂團的發展,兩核心商標也廣泛註冊於各類商品或服務:迄至2020年底,BTS是韓流樂團中在韓國智慧局申請註冊商標最多的團體。其商標布局也隨國際化的程度跨足海外,以台灣為例,2018年間即已將核心標誌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分別在娛樂表演、音樂會活動、周邊商品、海報印刷品等核心業務商品或服務申請註冊商標(主要分布在16類、35類及41類)。隨著樂團多角化經營,也將主要活動名稱、虛擬角色名稱等對應註冊「」、「Bang Bang Con」、「Tiny Tan」等商標,指定使用於周邊電子和實體商品或服務。BTS透過前述商標的註冊來達到維護樂團品牌識別性和提高收入的雙重目標。
隨時代潮流利用科技設計商品、服務,並對應申請專利
(1) 傳統的韓團較重視著作權和商標之保護,近年則更有加重科技化設備及其權利保護之趨勢。為使粉絲在演唱會現場有更佳視覺體驗,HYBE也關注於周邊商品「螢光棒」的改良,將之取名為「ARMY bombs」,在2020年間分別從LG Electronics和Kimin Electronics受讓取得三項與照明裝置相關的專利權(韓國註冊號:101970358、102008267、101797979),也自行申請螢光棒數據傳輸或者外觀相關專利。目前發行的三代螢光棒,不僅外觀經特別設計,並配備管理電源的微控制器,搭配手機內的APP操作,在演唱會中可分區隨音樂同步變換顏色。
(2) 2021年,HYBE進一步與兩家AI新創公司合作,開發可模仿複製團員聲音的軟體,再製作成電子筆商品,結合團員對應的「Tiny Tan」角色教導粉絲學習韓語、日語等語言。
(3) 近兩年因應新冠疫情導致現場活動和廣告收入減少的局勢,HYBE也開始利用科技優化線上音樂會的體驗,2020年舉辦的線上「Bang Bang Con」音樂會,獲利近20億韓圜(約折合台幣5千萬)。並持續投入「BTS Universe」手機遊戲、粉絲平台業務等數位化商品銷售、授權業務,提高無須真人現場活動的數位化商品間接收入來源,HYBE表示,2020年間接收入約為1,410億韓圜(約折合台幣35億元),與音樂作品相關智慧財產權利商品化獲利比約為6比4。
積極利用智慧財產獲利的經營策略
前述BTS的發展歷程顯示,經紀公司不僅將智慧財產權利運用於保護音樂創作受到侵權的防禦用途,更積極將藝人的各種表演內容,包括形象、聲音、動作、口語內容等,逐一轉化為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商品,進行授權應用,甚至使得虛擬商品等間接收入高於音樂作品。2020年,HYBE正式在韓國成為上市公司,多角化經營藝人經紀、音樂製作、出版發行、平台商務、教育等事業,將智慧財產商品化的經營模式顯然非常成功。
<資料來源: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https://www.saint-island.com.tw/Tw/News/News_Info.aspx?IT=News_1&CID=266&ID=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