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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IP發布「希臘的專利制度正在走向實質審查」報導
希臘目前的專利制度,並不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希臘的專利申請目前實施的是形式審查,首先需支付檢索費用,官方會提供有關現有技術的檢索報告,並能從審查官那裡獲得建議;審查通過並支付授權費後,就會授予該專利,並且將檢索報告連同授予的專利一起發布。
另外則可以隨時由任何第三方以無效訴訟或作為抗辯程序為名義,向法院發起侵權訴訟,對此類專利的可專利性提出質疑。如此一來,實際上對可專利性的實質審查,會在提起專利訴訟之前的時間點才進行,法院此時才有機會根據所獲專利隨附的檢索報告和意見對可專利性作出裁決。
但上述專利制度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在收到檢索報告後,申請人無法修改其申請,以解決審查官基於現有技術提出的異議。
現在,通過希臘專利法(1733/87)的最新修正案解決了該問題。根據新規定,申請人現在有權在收到檢索報告後的三個月內,透過修改請求項和專利說明書來限縮專利權範圍,以符合審查官基於現有技術提出的異議。審查官將考慮修改後的權利要求,並草擬最終檢索報告,該報告將與授予的專利一起發布。
儘管希臘專利法的最新修正案仍未進行實質審查,它們確實為申請人提供了限縮申請範圍並獲得有利的檢索報告的可能性,且無需在訴訟程序中才這樣做。
這似乎讓希臘朝著實質審查的專利制度又邁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