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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ters發布「Google和YouTube在影音串流的專利戰中被判賠2600萬美元」報導

德州聯邦陪審團稱,Google及其影音串流平台 YouTube 因侵犯 VideoShare LLC 擁有的串流媒體影音專利,而可能需賠償近2600萬美元。

週二,德州韋科市的陪審團指出,YouTube的串流影音技術與 VideoShare 的專利技術中描述的工作方式相同,皆將影音轉換為多種格式並以最適合用戶設備的格式進行傳輸。

Google和YouTube說明系爭專利因包含“易於理解的、常規的和傳統的”元素,涵蓋了一個抽象的想法並且已經在現有技術中公開,該專利應為無效,但遭到了陪審團的駁回。

VideoShare 由三位開發早期串流影音技術的發明人於1998年設立,並於 2019 年曾起訴Google和YouTube,指控YouTube使用的技術因基於其與用戶設備的兼容性向用戶傳輸影音文件,而侵犯了VideoShare的專利。

VideoShare 於 3 月在同一法院起訴 Facebook 侵犯同一專利,案件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https://www.reuters.com/legal/transactional/google-youtube-slapped-with-26-million-verdict-video-sharing-patent-fight-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