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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uters發布「Ballon d'Or在與英國金球獎的商標糾紛中敗下陣」報導

擁有足球獎項Ballon d'Or商標權的Les Editions P. Amaury,在週三與英國金球獎的商標鬥爭中敗北。

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洲第二最高法院普通法院恢復了金球獎於娛樂服務的商標權,稱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撤銷該商標權是錯誤的。

Ballon d'Or 是一個授予年度最佳男女足球運動員的獎項。

Ballon d'Or 與英國運動服裝公司金球獎(Golden Balls)的糾紛始於2017年,當時這家英國公司要求EUIPO取消前者的商標,因為它沒有在被使用;如果商標在五年內未使用,歐盟法律允許第三方舉發進行撤銷。去年,機構撤銷了金球獎對某些商品和服務的權利。

這促使金球獎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試圖收回製作電視節目、電影、書籍、雜誌、報紙或提供其他娛樂服務的權利。

普通法院支持機構的決定。仲裁庭表示:「該公司沒有與這些服務相關之爭議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因此普通法院支持EUIPO撤銷此商標的決定。」但法官們在一方面否決了EUIPO,表示Ballon d'O的商標使用必須被歸類為娛樂服務,並不能包含其他商品類別。

雙方可以向歐洲最高法院(CJEU)進一步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https://www.reuters.com/lifestyle/sports/ballon-dor-owner-loses-trademark-fight-against-uks-golden-balls-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