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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軟體與藝術家的版權爭議:這一回 AI 暫時獲勝

AI 迅速發展的現代,使用 AI 技術生成藝術創作的 Midjourney、Stability AI 與 DeviantArt 近期版權訴訟獲重要勝利。美國法院判決不僅為 AI 與藝術的版權開創判決先例,也突顯當 AI 技術與人類創造性發生碰撞時的複雜性。AI 如何「學習」並「創造」藝術作品的方式,涉及核心概念──「誰」擁有作品的權利?「創新」與「原創性」如何共存?

AI與著作權的爭議

這場爭議的核心,在於這些AI平台所採取的「訓練」方法,是利用大量的藝術作品,但其中一些是未經作者明示同意或未收到報酬的人類藝術家創作的作品。這種做法引發了關於AI產生內容的道德和合法性的廣泛討論。

Orrick法官對藝術家Sarah Anderson、Kelly McKernan和Karla Ortiz提出的訴訟予以駁回,主要是基於著作權是否有去註冊登記的法律具體細節。法官指出,其中兩位原告未對其藝術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這在美國是提出著作權侵權主張的請求依據。此外,Anderson只對她作品的一小部分進行了登記,這讓她希望對抗AI軟體時出現了權利缺口。

這場持續的辯論和法律爭端不僅僅是藝術家和AI公司的事,它也關乎公眾利益。畢竟,藝術作品和文化創意是屬於全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和社會福祉。AI時代的著作權法律挑戰,不單是對法律界的挑戰,更是對我們如何定義創作、創新和智慧財產權在未來社會中角色的考驗。透過這些討論和法律的演進,我們可以朝著更加公平和包容的方向前進,讓所有的創作者,不論是人類藝術家或是AI,都能在尊重與創新的環境中共存。

傳統著作權法應用於AI生成作品的複雜性

現今的著作權法律框架是在AI時代來臨之前制定的,這使得它在面對AI技術時顯得捉襟見肘。比如,現行的著作權法強調原創作品的創意和表達,但AI生成的作品卻挑戰了這一定義,因為它們往往是由現有藝術作品的資訊加以訓練而成,這些作品可能沒有明確的「創造者」,或者其「創造過程」無法與人類藝術家的創作過程直接比較。

此外,當藝術家的作品被用於訓練AI,而未經他們的同意或得到適當補償時,他們的智慧財產權受到了威脅。這在很大程度上與音樂和影視行業遭遇的問題相似,創作者對於其作品的不當使用和盈利分配也都有強烈擔憂。

當AI生成的藝術被商業化時,它可能會降低人類藝術家的作品市場價值,因為消費者可能無法輕易區分AI和人類創作的差異,或者優先選擇大量低成本的AI產品,而非購買更昂貴的人類創作。這種市場趨勢的轉變,對於依賴藝術作品為生的藝術家來說是一大挑戰。

回到本案,盡管Midjourney、Stability AI和DeviantArt在這一輪訴訟中獲得了勝利,但這場人類藝術家與AI間的戰鬥仍未結束。此案的結果可能會推動藝術家和AI開發者之間新的對話,這有助於定義未來藝術作品的版權和利用方式。法律專家和政策制定者也必須考慮如何更新著作權法,以保護創作者的權利,同時不阻礙創新技術的發展。

這意味著可能會出現專門針對AI產生的作品的著作權指導原則或立法。這些新規則將需要解決許多複雜問題,包括AI創作的作品是否應該被認為是獨立於其訓練資料庫來源的原創作品,以及人類藝術家與AI合作時雙方的權益如何平衡。

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新的版權類型,例如專門針對AI創作的作品;也可能會有新的商業模式,允許人類藝術家從AI的創作中獲得利益。但無論如何,確保人類的創意與智慧得到尊重,同時促進技術創新和進步,這兩者之間的平衡將是我們未來努力的方向。透過持續的對話和合作,我們有望在這一新興領域中找到共識,確保藝術和科技的和諧共生。

 

<資料來源:TechNews/ 作者 Jie An Chen,https://technews.tw/2023/11/15/copyright-dispute-between-ai-software-and-human-art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