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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最高法院做出劃時代判決 AI不能是專利發明人

英國最高法院針對人工智慧(AI)能否擁有專利權做出英國劃時代判決,駁回了美國電腦科學家塞勒替其人工智慧系統DABUS設計的發明申請專利案。

塞勒(Stephen Thaler)希望在英國取得2項發明的專利,他說,這些發明是由他名為DABUS的「創造力機器」設計的。

但塞勒的專利申請遭到英國的智慧財產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IPO)拒絕,理由是發明人必須是人類或公司,而不是機器。

塞勒上訴到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一致駁回他的上訴,因爲根據英國專利法,「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

不過,法官吉秦(David Kitchin)在判決書中寫道,這起案件「不涉及更廣泛的問題,(也就是)能自主行動且由人工智慧驅動的機器生成技術進步,是否應能獲得專利權」。

塞勒的律師則透過聲明表示,這起判決「確定英國專利法目前完全不適宜保護人工智慧機器自主生成的發明,因此完全不足以支援任何依賴人工智慧開發新科技的行業」。

英國智慧財產局的一名發言人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並樂見其「針對讓人工智慧機器的創造物獲得專利權,做出法律上的相關澄清」。

塞勒今年稍早也在美國輸掉一場類似法律挑戰,他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替其人工智慧系統創造的發明申請專利遭到拒絕後,他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訴也遭到拒絕審理。

 

<資料來源:yahoo!新聞/翻譯 中央社,https://tw.news.yahoo.com/%E8%8B%B1%E6%9C%80%E9%AB%98%E6%B3%95%E9%99%A2%E5%81%9A%E5%87%BA%E5%8A%83%E6%99%82%E4%BB%A3%E5%88%A4%E6%B1%BA-ai%E4%B8%8D%E8%83%BD%E6%98%AF%E5%B0%88%E5%88%A9%E7%99%BC%E6%98%8E%E4%BA%BA-074812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