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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專利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法提高懲罰性賠償金額,將於2024年8月21日施行
韓國《專利法》及《反不正當競爭與商業秘密保護法》(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2月20日公佈,並於2024年8月2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主要是因長期以來侵權行為之賠償金額過低,導致權利人即使提起訴訟,也無法獲得適當賠償。為了更有效地預防侵權及懲治侵權行為,本次修法重點包含:
1. 針對故意侵權行為,最高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如果被認定有竊取創意,或故意侵害商業秘密、發明專利權,最高可處以損害額五倍之懲罰性賠償金。因此,本次修法使得被故意侵權而遭受損失之權利人,最高可請求實際損害之五倍的賠償金。懲罰性賠償規定適用於新法施行後之侵權行為,但若新法施行前已存在之侵權行為在新法施行後仍持續進行者,也適用新規定。
2. 加大對法人的懲罰力度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法人與自然人侵權行為處以相同的罰金,經此修法後,對於法人,最高可處以自然人可處罰金的三倍。而對法人提起公訴的時效也從目前的5年延長至10年,希望透過提高賠償上限及延長公訴年限,達到嚇阻技術盜竊的效果。另外,本次修法新增了沒收侵犯商業秘密或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產品的條款。根據此條款,無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在刑事程序中也能沒收侵權產品及其生產設備,從而防止二次侵權與更多損害。
<資料來源: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https://www.saint-island.com.tw/Tw/News/News_Info.aspx?IT=News_1&CID=266&ID=8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