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機敏論文 下月起應申請延後公開/須由至少3位考試委員共同審核 全國統一作業機制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保密防諜」落實從大學源頭把關,教育部近日發函各大學校院,自一一四學年(今年八月)起,凡涉及機密、專利、依法不得提供之學術論文,碩博士生在學位考試前,應申請延後公開,且由至少三位考試委員共同審核,延後至多五年,但可按次申請延後。
至多5年 可按次申請延後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陳浩表示,現行「學位授予法」規定,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但也規定「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且經學校認定者」得不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提供。目前各大學對於申請延後公開機制作法不同,教育部因此函知各大學,應於學位考試時,落實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並採每次申請延後公開至多五年且需逐次申請方式,讓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有全國一致性做法。
碩博生在學位考試前應申請
此外,依「學位授予法」規定,博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於國家圖書館內,提供公眾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
為強化機密技術保護,自一一四學年起,大學應配合修正「碩博士學位考試審核表件」,並增加考試委員審核欄位,且從過往由指導教授一人審核,或無審核機制而由學生自行勾選等各自為政,改為全國統一作業機制,以落實機敏論文申請不公開,相關部會也連動進行檢視。
對於證據專利事項,如申請延後公開,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相關申請說明,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五年,需逐次申請,第二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會議審核確認。
國圖優化新世代論文系統
國圖館長王涵青說明,國圖依「學位授予法」典藏供閱送存論文,今年啟動「新世代論文系統」規劃與建置計畫予以優化,各大學一一二學年已完成送存學位論文電子全文計五萬九六七八筆,其中近年可公開閱覽計五萬四三五五筆、超過九十%,目前可立即閱覽有三萬一六三四筆、逾五十%。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記者 林曉雲。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71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