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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控告新睿精密侵權及背信案法院判決有罪
經濟日報 記者李珣瑛/新竹即時報導
天虹(6937)7日公告,於9月5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判決書。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邱新智,獲有罪判決。
天虹公告表示,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天虹軟體著作,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罪;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邱新智於任職天虹期間違背職務之義務,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相關經天虹提出告訴,並上訴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庭為最終判決。
天虹已於9月5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判決書,法院作成判決日為114年8月28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庭對被告為有罪判決。
天虹表示,這項訴訟判決,對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聯合報系,記者 李珣瑛。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8989274?from=edn_related_storybottom>